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章10节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保罗说“我们众人”,应该包括使徒在内的所有的基督门徒。“显露出来”,说明我们会赤露敞开地显明在基督台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躲过主的眼目,基督那里有一本记录我们善行与恶行的帐簿,奖赏与刑罚都根据这本账来定。 在罗马书14:10和12节,保罗又说到“神的台前”——“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基督的台”和“神的台”是指同一个“台”。(“神的台”在有些抄本中也作“基督的台”)。“基督的台”,是神为审判基督徒设立的。基督是我们的救赎主,是掌管我们生命的主,也是我们终极的审判者(判断我们基督徒人生的善与恶,好与坏)。而我们这些蒙基督宝血买赎的人,将来都要站在基督的台/神的台前,将我们自己的事,向神说明或交帐。那时,基督将叫我们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是新约中的重要观念——“各人所行的善事……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以弗所书6:8),“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西3:25)。 使徒将有关“基督的台”或“神的台”的真理教导我们,是为了提醒我们,我们成为基督徒,“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同时也提醒我们,由于我们将要在这台前“显露”和“说明/交帐”,我们就知道“主是可畏的”(林后5:11),就会以敬畏之心过每天的生活,并且“劝人”敬畏神,“劝人”悔改信福音。并且,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做“交帐”的准备。
首先,我们要培养自己的“交帐意识”。按照圣经,“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7),也就是说,基督的教会要在神的台前接受审判,向神交帐。而传道人就是“将来交帐的人”(来13:17)。基督徒个人也要在神的台前,将“自己的事”说明(罗14:12)。如此说来,我们在主面前交帐也是个人性的。在交帐的事情上,我们不需要左顾右盼,不需要攀比,把自己的帐交清就好了。
其次,我们要开始行善并持续地行善。神拯救我们,是“为要叫我们行善”(弗2:10)。把神每天赐给我们的生命气息,用在对的地方。爱惜光阴,好好读经认识神,认真祷告亲近神,活出圣经真理见证神,传福音救灵魂荣耀神。 总之,我们应该常常思想将来站在基督台前的情景;带着这样的思想,过好我们今天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