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汪純懿老姊妹(1913-2006)稱自己為“比灰塵還微小的人”,而神就是在這個“微小”的人身上彰顯出了祂的偉大。汪純懿姊妹青年時代獻身事主,1948年回國服事。1949年,在“走”與“留”的問題上,她決意:“只要主願意,我留在國內,即使能領一個人歸主也好;只要祂歡喜,我完全順服”。之後,她一生中最寶貴的歲月,是在逼迫和患難中度過的。十年監獄、七年勞改農場的囚犯生活中,她堅守自己的信仰,為主作了美好見證。她是慕安德列“禱告的生命”一書的翻譯者,她自己的生命,就是一個禱告的生命。本文節選自《何等奇妙》(晨星出版社,1994年)一書,記述的是1968年她在獄中如何靠著禱告與主保持親密的關係,在火一樣的試煉中得勝的見證。
1968年12月我聽見樓下的人,一天兩次在毛澤東像前低頭彎腰,讀他的語錄,唱頌讚他的歌《東方紅》,最後大家呼喊口號。一面喊叫,一面舉手。這種一天兩次崇拜毛澤東的像是每個犯人所必須履行的。我看出這是持久的屬靈交戰,我必須從神那裡得到力量才能應付。
要得著從上面來的能力,我只有禱告主,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辦法了。於是我在神面前禱告說:“主啊,求祢為祢自己的名的緣故,使我剛強。我寧可為祢死,可是絕對不要讓我向‘像’低頭彎腰,向他請罪。求天父一定要加給我力量,使我能站立得住”。那時我才懂得詩篇廿三篇3節所說的“為自己的名”的意義。我覺得自己在神面前沒有功勞,只有兩手空空朝見主。求主為祂“自己的名”行事,因為我是稱為祂名下的兒女;如果我不能榮耀祂,祂的名要受到多麼大的虧損呢?那時,我想到自己在神面前毫無義行,我只能像稅吏那樣禱告說:“神啊,求你開恩可憐我!”
我在棉被裡禱告了一個整夜,後來神用祂的話囑咐我說:“唯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果然到了12月25日早晨,我們三樓的人全部都要在“像”前請罪了。我起先想擠在眾人後面,不給人看見就算了,那知不可能。第二天要排高矮了。那時,神使我想到但以理的三個朋友—當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製造了金像,吩咐眾人跪拜時,猶太人中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卻沒有在像前跪拜;於是我就靠著主的力量站在“像”前,卻不唱歌也不低頭彎腰,只有在呼喊萬歲時我舉了手。
崇拜結束時,他們就將我的棉褲脫去,全組的人就用盡全力來鞭打我。有人將鞋子脫下來,用塑膠鞋底毒打我,有人將我的頭髮一簇一簇地揪下來。過了幾天,他們又把我的頭髮東剪一塊,西剪一塊,剪得不男不女。監獄裡沒有鏡子,我反正也看不見自己的模樣。
他們剪了我的頭髮還不滿意,每天(假日也是如此)叫我去站在“像”前低頭。別人在監房裡還沒有出工,我先要去站在“像”前低頭了。但是我只站在“像”前,要低頭我堅決不服從。
是否我一個人站著呢?不,不是我一個人,而是有我最親愛、最慈祥、又曾為我的罪被壓傷受過鞭打、被釘十字架,又從死復活的主耶穌與我同在。祂也曾被列在罪犯之中。我一直在很親密地與我的主耶穌交通,繼續不斷地品嘗與祂同在的甘甜。
有一次隊長過來用開監門的大鑰匙,痛擊我的後腦,並要我低頭。我仍然不肯低頭。這不是我有什麼能力,我生來是個膽小如鼠的人,這完全是主的能力托住了我。有時小組長拿了拖畚柄來打我的頭,神還是保護了我,使我沒有受傷。
自從1968年12月26日站起,一直站到1969年5月。由於政策的改變,小組長通知我不必去站了。他們又把掛在牆上的“像”也拿走了。主耶穌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這樣的信心完全是從神那裡來的,沒有我自己一點的成分。這次屬靈交戰,雖然持續了幾個月,終於神得勝了。
主保守我,使我在學習或總結時一般都閉口不言,極少開口。她們問我為什麼不開口呢?我的回答是,“三句不離本行,我要說的就是我的信仰;我講信仰,你們又說我放毒。除此以外,我沒有別的要說。”從此,她們就不要求我說什麼了。除非年終總結時,有人受到不公平的評論時,如果主感動我要為那遭受屈辱的人說幾句公正話,我才講幾句;因為這是年終總結,有關別人一年改造的成果。
這樣,她們就給我一個“死人”的稱號。我聽到這個稱號覺得它很好,我應當與主同死,又應當以死來對待世界。我每次聽到這個稱呼時,就從內心對主說:“主啊,我死得還不夠,求主使我死透吧!”她們雖然經常辱駡我,而我心裡卻充滿了喜樂。然而我的內心卻一直不停地以主為樂。我從心裡尊崇祂,稱讚祂的名,因為祂以忠信誠實待祂的子民,又行奇妙的事,成就祂古時所定的。由於我平時無論學習、勞動或在監房內都不說什麼話,所以被批鬥時,除了因我禱告這件事以外,沒有什麼可以批判的。
一天下午,那個青年會的人在學習會上大大反對神。她聽到新來的囚犯說到監外的情形:所有禮拜堂已改為工廠或食堂,而且聖經與詩歌都被燒掉,她就在小組裡說:“教堂沒有了,聖經被燒了,哪裡還有神?可是現在還有人死死地抱住祂不放呢!”我心裡想她靠著基督教拿了幾十年的高工資,享受了這許多年的優越待遇,現在碰到了難處,竟說出這樣的話來,太使人難受了。我不得不開口答道:“教堂沒有了,聖經被燒了,神還在!”於是小組長就將我從坐位上拉到台前,對我進行批鬥。
與我同監房的無期犯,走過來狠狠地打我左邊的頭部。她們又叫我低頭(這是承認自己犯了錯誤的表示),我不服從。她們就用手撳我的頭,強制我低頭,我堅決拒絕。後來我就睡在地上,於是大眾就鋒擁而上,狠狠地打我,問我還要禱告麼?
我的回答是:“要禱告。”
她們繼續一面打,一面問。
我又一次回答:“要禱告。”
結果大腿被打得發紫了,她們繼續問我要禱告麼?
我還是要靠主的力量回答:“要禱告!”
聖靈在我內心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我就在主面前認罪。我剛坐下時,就有一個已硬了的血塊從左耳掉了出來。這是因為在沐浴時,許多人緊緊擠在一起搶用熱水沖洗身體,以致污水流入耳內,患了中耳炎,流血與膿。醫生診治後,除了搽一些紅藥水外,也沒有其他治療。日子久了,耳內的血與膿結了一個小塊,我自己還不知道。這次被無期犯狠狠地打了一下,就跌落了出來。我一見這血塊,就感謝父神。若不是那無期犯狠狠地痛打我的頭部,在我耳中那已乾了的血塊,就不可能掉出來。這血塊一直塞在耳中,豈不是要影響我的聽覺麼?羅馬書八章28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句話完全可以兌現的。
從此以後,每天下午學習就開會批鬥我,一共有一周之久。後來那曾經在青年會工作過的人找到一張報紙,講到太陽的學說,她讀了很久,讀完問我:“你怎樣想法?”我說:“學說要改變,定律不會改變。你現在讀的是學說,不是定律”。後來我就講到發明電燈,電器、電報等的科學家愛迪生,就是一個虔誠信仰耶穌的人。當許多人慶賀他成功時,他很虛心地回答道:“發明這些東西的是神,我不過將神所發明的東西搬出來而已”。
最後她們想用毛澤東寫的語錄來壓服我。她們讀語錄:“要接受新事物,研究新問題。”我的回答是:“好的可以接受,壞的就不接受;至於‘研究新問題’這是我本來研究的。”她們辯論不出什麼結果,只能宣告結束。
想不到這個批鬥會,竟成了我的見證會。這都是因為藉著這位死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裡復活之主的權能,使人的惡意成就了神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