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祂拯救
我在中國大陸長大,在我10歲到20歲之間,正趕上「文化大革命」。當時我最信奉的就是《國際歌》中的歌詞,「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我非常相信個人能力,認為只要經過艱苦的努力,付出超過別人的代價,就一定能出人頭地。
我17歲參加工作,為了能提拔為幹部,我咬著牙拼命工作,不久就被選上到了機關工作。22歲那年,我被提拔為幹部,以後一帆風順,到32歲已經是縣團級了。看著個人取得的成就,我更加相信「事在人為」的重要。
1990年,我的前妻作為訪問學者出國了。到美國後她問我要不要出來,雖然有些猶豫,可對於我這樣一個崇尚個人奮鬥的人來說,應該是最好的選擇。於是下定決心,在1991年底跨過太平洋,開始了在美國的零起點奮鬥。
到了美國的第三天,我的前妻帶我去一間教會,不過她並不是為了讓我去認識耶穌,只是因為這間教會有免費的英文輔導班。教會的牧師是美國人,非常熱情。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聖經,知道了有上帝的存在。不過當時我覺得這只是知識,和我在美國的奮鬥是兩碼事。所以,學習聖經我注重的是背單詞、學語句,至於聖經中講的是什麼,就沒有放在心上。
我的第一份工作很辛苦,但我仍然一直堅持去教會學英文。牧師對我也很用心,讓我不只認識單詞,更要認識上帝。有一次真的有感動,牧師呼召時我也曾舉起過手,可我還是沒有足夠的信心走下去。但我知道,神從那個時候就揀選了我,儘管我還是堅持走自己的路。
打工的生活不容易,幸運的事情有過,但不幸的事情卻是接二連三。1993年的一天,我的車被後面的一輛卡車猛烈追尾,車頭撞在高速公路中間的水泥路障上,汽車被擠壓,我被夾在中間,簡直就像三明治。當時我竟然沒有受傷,警察看到我也連連說不可思議。本來這就是一個神蹟,是神在死亡線上拉了我一把,但非常可惜的是,我沒有全然感謝上帝,還到處自誇自己是如何命大。
1994年春天,我和前妻把全部積蓄拿出來,開了一家中餐館,我也第一次體會了當老闆的滋味。可是位子還沒坐熱,半年不到,廚房裡就著了一把火,餐館停業了。因為在美國,餐館著火後很麻煩,重新開業很難,我們沒有錢挺下去,最後只能把餐館丟給了房東。
生意的失敗,讓前妻對我大失所望,於是我們的爭吵越來越多。她是博士後,我是打工的,我們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1996年6月我回國探親,當時我們商量好了,如果我能找到一個合適的伴侶,我們就離婚,各自開始新的生活。結果回國後真的找到一位,我和前妻就按照之前商量好的,辦了離婚手續,並各自祝福,之後我和現在的妻子結了婚。我好像又鼓起了個人奮鬥的勇氣,對未來充滿了希望,哪裡知道等待我的卻是更大的不幸,因為人真的無法掌管自己的命運。
當時我自己先回到美國,在一家中餐館打工,其中有一名東南亞退伍兵,有時故意刁難我。有天晚上,我們之間發生了爭吵,他忽然掏出手槍,向我連開六槍。當時有五發子彈打穿了身體,一發還在體內(心臟旁邊)。因為大量失血,我感覺身體越來越冷,也越來越沒有力氣,當時我想這一回算是完了。沒過多久,警察和救護車趕到了,我當時一直還清醒,好像在數算著生命最後的時間。我是直接被推進手術室的,當我看到無影燈的時候,心中好像有了一些希望。這時我忽然想到了上帝,心裡喊著,上帝啊,求祢救我!當全麻口罩一戴上,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十幾個小時之後,我竟然又醒了過來。在生命的關鍵時刻我呼喊了上帝,上帝也又一次救了我。
這一場大難,真的是把我徹底擊倒了。我無法繼續工作,於是變賣了家裡的東西,返回了中國。在家人的照料下,我的身體恢復得很好。可是時間過得很快,手頭的錢也花光了,我只能再回美國。那時候在美國我已經不抱什麼希望了,但是沒有別的選擇,我必須回來。當時兜里只有200美元,只能先落腳在一個朋友家,然後去城裡找工,在唐人街附近租下一間小屋,從此開始了美國6年後的再一次開始。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就想自己怎麼會落到這種地步?我不是很有能力嗎?結果怎麼會是這樣?上帝救了我的性命,可是他為什麼不來改變我的命運呢?
◤因祂改變
住下沒過幾天,我發現每天晚上都有人在唱歌,唱的是什麼也聽不太懂。有一天又聽到了歌聲,我敲開那人的門,就和他聊了起來。原來他是一個牧師,是台灣人,比我大十來歲,正在讀心理學博士。我問他每天唱的是什麼,他說是聖詩,是讚美上帝的歌。日子久了,我發現這位王牧師他講的一些聖經道理很容易懂。我漸漸明白了人的盼望是什麼,人為什麼而活,上帝才是我們的唯一信靠,只有相信祂才能得救。王牧師還認識一些中國人,他把我們組織在一起,成立了查經班,每週日帶我們去教會。回想那段生活,雖然很貧寒簡單,可是心裡卻充滿了盼望,充滿了喜樂,因為我終於找到了我的救主。幾個月後我就決志、受洗、歸入了主的名下。那時候我的收入不多,可是每個月都會拿出什分之一奉獻,當時我真的很有信心,我知道這信心完全來自於我們的主耶穌。
真的,當我走投無路的時候,我才完全信靠、全身心仰望主耶穌,神的賜福也開始降臨。就在我信主的第一年,拖了三年多的車禍官司給了最高額的賠償,因為槍擊案從餐館也獲得一筆賠償,我用這些錢投資買了一棟三層的排屋。那時候我國內國外兩邊跑。1998年我和太太有了大女兒。2002年,太太女兒來美國跟我團聚,她們一來,我就帶太太去教會,在神的面前感恩。我又向神禱告,求神開路,讓我們在市中心開一家Spa。按照我們當時的狀況,這個要求其實很過分,一是我們的技術不行,二是我太太那時還不會說英語,三是手裡沒多少錢。可是神垂聽了我們的禱告,讓我們花了很少的錢,就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開了一家Spa,而且開起來就有生意。按著我們的技術水平、裝修設備,不太流利的英語,我們至今都沒有一個好的解釋,這怎麼就能開起來呢?答案只有一個:感謝神的豐富供應。
生意有了,而且一年比一年好。接下來我們又搬了兩次家,房子越住越大,心卻離神越來越遠。那些年,我們基本不去教會,也沒有「什一」奉獻,甚至不讀經禱告,2006年,我們的小女兒出生了,當時我50歲。這本是神的極大祝福,可我把神幾乎完全忘了,一心一意緊抓著世界。小女兒出生後,我們要請一個保姆,當時我還以基督徒自居,登廣告時特意要求應聘者必須是基督徒,結果來的果然是個基督徒,我們叫她孫姨。
有一天,大女兒對我說,孫姥姥問我你真的是基督徒嗎?晚飯的時候我就很認真的向孫姨解釋說,我信主已經快10年了,是個老基督徒了。孫姨就問我,那你好像不怎麼去教會,也不讀經,連週日崇拜都沒有。我當時臉也紅了,解釋說連續的搬家,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教會。孫姨說,那我們就一起每週日早晨在家敬拜吧。我接受了孫姨的意見,接下來兩個多月,我們就一起在家敬拜,孫姨還給我們作了許多見證。後來因為孫姨感受到了神的呼召,她放下在美國的工作,只在我家工作了三個月就回國了。孫姨的出現對我們影響很大,尤其是我太太,她開始真正認識神,並且從那以後,我們一直都每週敬拜禱告。
2008年,美國的房市開始下滑,看到這種形勢,我們就開始上市賣房。經過了很大周折,蒙神保守,我們竟然以比較理想的價格賣掉了房子。搬到了新的住處,我太太首先在我們家周圍找教會,用她的話說,我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遠離神了,我們必須回到神那裡。感謝神!我們很快就找到一家教會,並且一直參加教會的活動,不到一年,我的太太和女兒就受洗歸向了主。可以說,是這幾年我才開始真正親近主,學習神的話語。我常常回想自己走過的道路,發現我的內心是何等剛硬,身上的老我是多麼頑固。雖然主在我每一次危難都以祂慈父般的大愛緊緊拉住我,可我還是常常把主忘到一邊。但是我們的神從沒有離棄我,「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8, 10)。我真的感受到了神在我身上的作為,也經常能感受到神的光照。有了神的光照,我才能真正看清自我,才能認真思想神的話語,真正看到自己內心的污穢,心甘情願的在主耶穌面前認罪悔改。
從那時起,我們設立了家庭祭壇,我不再是家的團長,不再發號施令,而是降尊為卑,每天在家燒飯、買菜、打掃衛生,不管有什麼事情都完全交託在主的手中。凡事禱告,凡事感恩,彼此相愛,合而為一,結果是一家人和和美美,比以前什麼時候都要好。
七、八年前,神給我的感動就是要把自己完全奉獻出來。我常常思想《詩篇》九十篇12節:「求祢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我想,我都五十多歲了,神給了我那麼大的恩典,「我當做什麼」?我想,我應該好好裝備自己,切切禱告,順服神的呼召和帶領,無論神讓我做什麼,我必當全然擺上,牢牢記住蒙恩感恩,蒙愛愛主,主為我死,我為主活,真正做到盡獻所有為主使用。感謝神!是神給了我生命,是神給了我道路,是神給了我喜樂,是神給了我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