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利未記 的時候,我的心經歷了一次很大的轉變。
起初,我是有些抗拒的。一條又一條的規矩,密密麻麻的條例,這裡不能,那裡不可。
讀起來只覺得——神的律法好嚴格,好像處處限制人,讓人沒有自由。尤其讀到關於女人經期“不潔淨”的經文時:女人行經,必汙穢七天……凡摸她的、她躺過的、坐過的,都不潔淨。那一刻,我甚至有點難受。心裡忍不住想:這是不是對女性不太公平?為什麼連碰一下都不行?為什麼規條這麼多、這麼細?我真的不明白。
可是,當我一遍又一遍地讀,慢慢思想,慢慢查背景,神卻一點一點改變了我的眼光。我忽然發現——我一直把“律法”當成約束,卻忽略了它背後的心。
在古代社會,女人幾乎沒有地位。沒有話語權,沒有“請假權”,也沒有人覺得她們需要休息。就算身體虛弱,也照樣做飯、洗衣、幹活、照顧全家。
如果沒有人替她說話,她根本不可能停下來。那——誰會心疼她們呢?恐怕,沒有人。
但神卻親自立下律法。經期,要分別出來休息。產後,要在家四十天、甚至八十天靜養。不能勞作,不能服事,也不能被打擾。
起初我以為這是限制。後來我才明白——這其實是:神用律法,強制全家人保護她。
不是建議,不是體諒,而是命令。誰都不能逼她繼續操勞。她終於有一個正當理由可以說:“我現在需要休息。”
那一刻,我心裡真的很感動。這哪裡是嫌棄?這分明是保護。
我仿佛看見一位父親站出來說:她現在很虛弱,你們都不許打擾她,讓她好好休息。
那不是冷冰冰的規條,而是——極致體貼入微的愛。
我忽然想到一個很簡單的比喻。紅綠燈。紅燈停,看似限制自由,卻是在保護生命。如果沒有紅綠燈,馬路早已混亂不堪。
同樣,神設立的律法也是這樣。看似限制,其實是在守護。不是剝奪自由,而是防止我們受傷。不是冷漠管理,而是深深的愛。
如今再讀聖經的律法書,我不再覺得冰冷,反而覺得溫暖。
因為我終於看見:在每一條細小的條例背後,都站著一位心疼人的神。祂像父親一樣,為最軟弱的人設想,為最容易被忽略的人立法,連生活中最微小的細節都顧念到。
原來——神的律法,不是捆綁,而是保護;不是控制,而是愛。
而我也忽然意識到,我們是這樣渺小的人,神卻用春風一般溫柔的愛,把我們每一個人包裹在祂綿長細膩的懷抱裡。
既然我們都曾被這樣愛過,那——我們為什麼不能學著像祂一樣呢?
用神給我們的愛,去溫暖身邊的人,去體貼那些疲憊的人,去扶持軟弱的人,去照亮那坐在黑暗中的人。
也許,當我們活出這樣的溫柔時,別人也能透過我們,看見——那位父親般的神。
在神的律法書中,我看見的,是父親極致體貼入微的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