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0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保羅說「我們眾人」,應該包括使徒在內的所有的基督門徒。「顯露出來」,說明我們會赤露敞開地顯明在基督台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躲過主的眼目,基督那裡有一本記錄我們善行與惡行的帳簿,獎賞與刑罰都根據這本賬來定。      在羅馬書141012節,保羅又說到「神的台前」——「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基督的台」和「神的台」是指同一個「台」。(「神的台」在有些抄本中也作「基督的台」)。「基督的台」,是神為審判基督徒設立的。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是掌管我們生命的主,也是我們終極的審判者(判斷我們基督徒人生的善與惡,好與壞)。而我們這些蒙基督寶血買贖的人,將來都要站在基督的台/神的台前,將我們自己的事,向神說明或交帳。那時,基督將叫我們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是新約中的重要觀念——「各人所行的善事……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以弗所書6:8),「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西3:25)      使徒將有關「基督的台」或「神的台」的真理教導我們,是為了提醒我們,我們成為基督徒,「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同時也提醒我們,由於我們將要在這台前「顯露」和「說明/交帳」,我們就知道「主是可畏的」(林後5:11),就會以敬畏之心過每天的生活,並且「勸人」敬畏神,「勸人」悔改信福音。並且,我們從現在開始就要做「交帳」的準備。

     首先,我們要培養自己的「交帳意識」。按照聖經,「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7),也就是說,基督的教會要在神的台前接受審判,向神交帳。而傳道人就是「將來交帳的人」(來13:17)。基督徒個人也要在神的台前,將「自己的事」說明(羅14:12)。如此說來,我們在主面前交帳也是個人性的。在交帳的事情上,我們不需要左顧右盼,不需要攀比,把自己的帳交清就好了。

       其次,我們要開始行善並持續地行善。神拯救我們,是「為要叫我們行善」(弗2:10)。把神每天賜給我們的生命氣息,用在對的地方。愛惜光陰,好好讀經認識神,認真禱告親近神,活出聖經真理見證神,傳福音救靈魂榮耀神。      總之,我們應該常常思想將來站在基督台前的情景;帶著這樣的思想,過好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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