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滿18歲的我,一直期待著18歲生日的那天到來,因為我認為到那個時候,
我就可以正式騎機車。『騎機車』是當時的我所認為的自由。
 當我已滿18歲,我又接著期待20歲那天的到來,因為我認為到那個時候,我就可以投票。『投票』也就成了當時的我所認定的自由。 
我們所認為的自由又是什麼呢?考上大學是自由?工作是自由?離家是自由?退伍是自由?出國是自由?玩樂是自由?放縱是自由?消遣是自由?什麼才是我們所想要的自由呢?又有什麼才真的能使我們滿足,且感到真自由呢?
 當我過了20歲,我才發現人根本沒有所謂的自由,一個人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可用,
更不可能同時身處兩地,無時無刻被時間追得團團轉,我們完全被限制住,哪裡有真的自由呢?
當我年紀越來越大,霸佔我、束縛我的人事物,也隨即增加。『自由』雖已成為了我們所抓不到的東西,卻常以其他事物來偽裝自己是自由的。例如:花錢、唱歌、打電玩…甚至吸毒!但這些真的能讓我們自由嗎?
聖經給我們看見,一個得到『自由』最捷徑的路,就是在靈裡、在主裡!
聖經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7節告訴我們:『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惟有在主裡,才能使我們得享真自由。
朋友們!你願意嗎? 可以試試呼求,「哦,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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