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人遇到困難,我常問對方能為他們做甚麼,也盡力伸出援手。可是有種說法「因信稱義」,上帝並不看重好行為,真是這樣嗎?
答:當年馬丁路德發動宗教改革,其中一個重要的議題,就是反對天主教要人在信心上,加上行為才能得救的教義,因而高舉「因信稱義」。後來基督教的教會皆以「因信稱義」為最重要的教義之一。但不幸的是,不少弟兄姊妹對此頗有誤解;其中最大的誤解,就是過分強調「信心」,卻忽略、甚至否定「行為」。
上帝的旨意是完美的,當不完美的人去領受與執行的時候,總會顧此失 彼。在「信心」與「行為」的議題上,也許上帝為了避免我們的偏頗,就賜給我們《雅各書》。雅各擲地有聲地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2:17)意思是說,假如我們自以為有信 心,卻沒有好行為表現出來,那就表明我們其實並沒有真正的信心──內在的信心必然生出外在的好行為。就好像一粒蘊含生命力的種子,必然能夠生根、發芽、開花、結實,否則這粒種子就是死的。在《馬太福音》25章31至46節那段有關分別“綿羊、山羊”的教導中,主是何等看重我們的行為啊!當然,美好的行為不是一蹴而就的,必定有一個成長的過程。再美的果子、再高的樹,都曾經是毫不起眼的小嫩芽兒!
之所以信心能夠產生好行為,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藉著信心打開自己的心,邀請上帝住在我們生命中。那住在我們生命裡的聖靈,自然而然地藉著我們的生命活出上帝自己的美善。所以《 加拉太書》提到聖徒美好的生命表現, 正是被稱作聖靈的果子:「仁愛、喜 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5:22)。雖是「聖靈的果子」,其實也是「信心的果子」、一枚硬幣的兩面而已。
說到這裡,有一個問題曾經困擾我。那就是,既然聖靈已經住在我裡面,我是否就不需要做甚麼,只等候聖靈工作就好呢?我後來聽麥希真牧師講道,心裡恍然大悟。他說:「《聖經》所講的,百分之一百是神的工作,百分之一百也是人的工作。」原來我們不能推卸責任,聖靈的確會幫助我們,我們也要盡上自己的努力。人是有主觀能動性的,人要與神同工,來成就美好生命的果子,活出好的行為!
這樣說來,美好的信心與美好的行為乃是相輔相成,均為上帝所喜悅。從《聖經》神學的立場來看,「因信稱義」解決的是人「得救」的問題——可是基督徒並非只為了要拿到一張上天堂的門票啊!我們得救以後,一直到見主面的時候,都要追求「得勝」,這就關乎生活中的見證,要活出好行為,彰顯神所喜悅的生命。一個在地上得勝的聖徒,將來還要在天上得獎賞呢!親愛的肢體,我相信你現在已經「因信稱義」了,但不要停在這裡,繼續努力,追求生活、行為上的「得勝」吧!你的好行為正如你的真信心一樣,都蒙上帝喜悅,將來上帝必要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