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享受」這詞有誤解,認為基督徒應該清心寡慾、刻苦勞碌,不應有享樂的念頭。但今天聖經卻告訴我們「能夠享受、應該享受!」是出於 神賜福的本意,且是又善又美的旨意!

傳道書 5:18-20提醒我們:「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 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份。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 神的恩賜。因為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 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這裡的「為善為美」超越道德上的善,更是 神所認可的美好。換句話說,享受不是罪,而是對 神恩典的認知、領受與珍惜。

勞碌是必須的,但絕非人生的全部。聖經強調「神賜他、神使他、神應他」,這三個動詞突顯了 神的主權。又說:「勞碌…勞碌」,努力工作是對的,那是一種責任心、是一種 神喜悅的工作態度,但 神不是要我們成為做事和金錢的奴僕,而是要我們享受工作的過程與結果。

所以,世界裡有三種對財富的態度,第一種就是今天的經文裡所教導的:

「這是 神給我恩典而得的。」——懂得感恩,就是知道「我是被眷顧、被愛的」,在辛勞中感恩享受 神的美意與恩典!

能知道這一層次的重要性而享受,與毫不知情地享受是有區別的。所以,第二種人是:「這是我賺來的!」——自豪地享受,但忘記 神就是一切恩惠的源頭。

然而,最可悲的是:「自己承擔所有責任和重擔辛苦工作,卻無法享受」。勞碌一生,卻不懂,或者……沒有時間享受 神的恩福。

所以,真正的享受,是一種美善的自由,而不是為錢勞碌一生,卻不知為何而活的愚昧。真正的享受,是知道誰才是一切賜福的源頭!

享受吧!能辛勤工作、祝福身邊的人們是 神給的寶貴機會與恩典;

享受吧!能花費勞苦代價的資財,享受你和家人同在的歡樂是 神賜你又美又善的智慧!

享受吧!就連在諸般患難中有大喜樂,這種「苦中作樂」的瀟灑,都是 神賜你的真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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