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受洗是耶穌為教會建立的兩個儀式之一。耶穌在復活之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在教會建立之前就有洗禮。古代猶太人給改信猶太教者洗禮以表示其本性得到「清潔」。施洗約翰以洗禮為主的到來作準備,他要求每個人,不單是外邦人,都要受洗;因為人人都需悔改。但是,約翰的施洗代表的是悔改,和在使徒行傳18:24-26 ,19:1-7見到的不同,基督徒的受洗有著更深刻的意義。 受洗要以父、子和聖靈的名-才能叫作「基督徒的」洗禮。一個人透過這個儀式被允許進入教會團契。我們在得救時被聖靈「施洗」而成為基督肢體即教會的一部分。哥林多前書12:13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由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用水洗禮是對聖靈施洗的重現。 基督徒受洗是一個人在公眾面前承認自己的信仰和使徒關係的方式。浸水禮時受洗者會默默地說,“我承認信基督;耶穌把我的靈從罪裡潔淨,現在我有了成聖的新生命。”

基督徒受洗以戲劇的風格展現了基督的死亡、被埋葬和復活。同時也表明我們死在罪裡,和在基督裡的新生。當罪人承認主耶穌時,他就在罪上死了(羅馬書6:11),並以全新的生命復活(歌羅西書2:12)。浸入水中代表在罪上死去,從水中浮出代表隨救恩而來的潔淨聖潔的生命。羅馬書這樣說:“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光從死裡復活一樣。”

很簡單,受洗是信徒生命內在改變的外在見證。基督徒受洗是得救後順服主的行為;儘管受洗與得救緊密相關,但並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聖經在多處表示了這樣一個順序:1)一個人相信主耶穌基督,2)他受洗。此排列在使徒行傳2:41可見,「於是,領受他[比德]話的人就受了洗」(也見使徒行傳16:14-15)。 在耶穌基督裡的新信徒應該渴望盡快受洗。使徒行傳8章中腓利給埃塞俄比亞的太監講“關於耶穌的福音”,“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35- 36節)。他們即刻下了馬車,腓利為太監施洗。 洗禮顯示信徒認同基督的死亡、被埋葬和復活。凡福音被傳講之處,人們要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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