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篇 103:13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不是被偏愛的那一個。父母的笑容,總是留給弟弟妹妹。一旦有衝突或選擇,被犧牲的,永遠是我。
我曾以為,這就是命定。我告訴自己:也許我天生不值得被愛;也許我的存在,只是為了讓別人更輕鬆地活著。
長大後,我懷著滿心憧憬走進婚姻,以為終於能遇見一個愛我的人。卻發現,那種“被忽視”的命運並未結束。
丈夫把愛分給了母親、兄弟姐妹、朋友,唯獨在我這裡,常常是責備、誤會、甚至打罵。我被要求懂事、原諒、犧牲。
我一次次壓抑自己的委屈,學會在淚水裡安靜,以為那是“順服”的代價。“我被忘記,如死人一般;我成了破碎的器皿。”——詩篇 31:12我真的以為,“被愛”這件事,與我無關。直到有一天,我遇見了神。起初我不敢靠近祂,以為祂也會像別人一樣,看見我一身的傷,就搖頭離開。
但祂沒有。祂溫柔地對我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以賽亞書 43:1
那一刻,我的防備全然崩塌。我哭了很久,因為我第一次明白,有一種愛,不讓我討好、不讓我犧牲、不讓我證明自己。祂的愛,只因我是祂的孩子。祂不嫌我軟弱,不催我堅強。祂只是抱著我,讓我學會什麼是被看見,什麼是被珍惜。“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以賽亞書 42:3
我常常想到《約翰福音》中的那一幕:“那門徒就是在席上靠著耶穌胸膛的,就是耶穌所愛的門徒。”(約 13:25)過去我不明白,為什麼約翰稱自己是“耶穌所愛的門徒”。
如今我懂了——那不是驕傲,而是被愛到靈魂深處後的驚歎。當你真的被完全的愛擁抱,你不會再與人比較,你只會在心裡輕聲說:“主啊,你竟然愛我。”如今我也能說:“我是耶穌所愛的。”不是因為我配,而是因為祂不嫌棄我。那位偉大的神,在眾人忽略的角落,輕輕呼喚了我的名字。祂讓我看見,我不再是那個被犧牲的人,而是被祂深愛、被祂懷抱的人。“你在我眼中看為寶貴,又被我所愛。”——以賽亞書 43:4
親愛的弟兄姊妹,若你也曾覺得自己不被看見,請記得:“耶和華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利米書 31:3
神的愛,不取決於你有多堅強,而取決於祂有多真實。當你讓祂靠近,祂會親手觸摸你的傷,並在你最孤單的地方,輕聲告訴你:“孩子,我一直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