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伯記第七章
當靈魂痛到極處,信心還存在嗎?當一個人質問 神、控訴祂的作為,還能算是信靠嗎?約伯記第七章隱藏一個出乎意料的答案:有的,只是那信心的模樣變得難以辨識,甚至讓人誤以為它已不復存在。
約伯的三位朋友看不見他的信心。他們聽見的只是埋怨與質問,看見的只是灰燼與眼淚,便斷定他心裡已經離棄了 神。但他們錯了。因為在這些破碎的言語背後,約伯仍緊抓著與 神的對話——他沒有逃避、也沒有轉向虛假之神,他選擇繼續向著他所敬畏的 神說話:「人算什麼,祢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V17–18);「我若有罪,於祢何妨?……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V20–21)
這不是一個已經放棄信仰的人說得出來的話。這是靈魂在黑夜中,仍不肯轉身的信心之語。
這正與出埃及記中的以色列百姓不同。他們埋怨,是因不信與悖逆;他們否定 神的救恩,懷疑祂的良善。而約伯的控訴,雖然激烈,卻仍出於一個尚未斷絕的信仰關係。他不是說:「我們回埃及去吧」,而是問:「 神啊,祢為何不轉眼不看我?」這樣的信心,隱藏在破碎中、不易被人識別,卻被 神完全鑑察。
神看見約伯仍然面向祂,即使是在極深的痛苦黑暗中說到:「祢不顧我,直到幾時才轉眼不看我?」(V19)
真正的信心,不是永遠站立得穩,而是即使靈魂破碎、承認自己已經承受不了,仍選擇承認 神偉大的主權,與祂測不透的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