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章10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保羅說“我們眾人”,應該包括使徒在內的所有的基督門徒。“顯露出來”,說明我們會赤露敞開地顯明在基督台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躲過主的眼目,基督那裡有一本記錄我們善行與惡行的帳簿,獎賞與刑罰都根據這本賬來定。 在羅馬書14:10和12節,保羅又說到“神的台前”——“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基督的台”和“神的台”是指同一個“台”。(“神的台”在有些抄本中也作“基督的台”)。“基督的台”,是神為審判基督徒設立的。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是掌管我們生命的主,也是我們終極的審判者(判斷我們基督徒人生的善與惡,好與壞)。而我們這些蒙基督寶血買贖的人,將來都要站在基督的台/神的台前,將我們自己的事,向神說明或交帳。那時,基督將叫我們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是新約中的重要觀念——“各人所行的善事……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以弗所書6:8),“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西3:25)。 使徒將有關“基督的台”或“神的台”的真理教導我們,是為了提醒我們,我們成為基督徒,“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同時也提醒我們,由於我們將要在這台前“顯露”和“說明/交帳”,我們就知道“主是可畏的”(林後5:11),就會以敬畏之心過每天的生活,並且“勸人”敬畏神,“勸人”悔改信福音。並且,我們從現在開始就要做“交帳”的準備。
首先,我們要培養自己的“交帳意識”。按照聖經,“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7),也就是說,基督的教會要在神的台前接受審判,向神交帳。而傳道人就是“將來交帳的人”(來13:17)。基督徒個人也要在神的台前,將“自己的事”說明(羅14:12)。如此說來,我們在主面前交帳也是個人性的。在交帳的事情上,我們不需要左顧右盼,不需要攀比,把自己的帳交清就好了。
其次,我們要開始行善並持續地行善。神拯救我們,是“為要叫我們行善”(弗2:10)。把神每天賜給我們的生命氣息,用在對的地方。愛惜光陰,好好讀經認識神,認真禱告親近神,活出聖經真理見證神,傳福音救靈魂榮耀神。 總之,我們應該常常思想將來站在基督台前的情景;帶著這樣的思想,過好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