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法庭新闻,话说有一雇主在十多年前聘用了一名印佣帮助料理家务。其中有长达两年时间,此印佣持续被雇主虐待,包括只让该印佣在厕所或椅子上睡觉,甚至以熨斗烫面、单车链打嘴,在印佣的身上留下了多达45道疤痕。最终法庭裁定男女雇主有意伤人罪名成立,分别判监,外加对印佣赔偿。
国外似乎不大流行聘请家佣。顶多是请个钟点家务助理,一星期来一两个小时打扫,买菜煮饭还是自己动手的比较多。能有个家佣,似乎更像古装剧集那些上流社会人士才会有的概念:家佣很普遍,不少家庭都聘用全职在家中料理家务的佣人,不单做家务、买菜煮饭、照顾小孩,有时连斟茶递水服侍主人的工作也要手到拿来。
佣人佣人,顾名思义,这个雇来的人跟雇人的主人,只是雇佣关系。主人付了薪水、按规定提供应有的假期和福利,来换取受聘者的时间和劳力。一切白纸黑字,等价交换,毫无悬念。也有听过一些例子,主人特别亲切,常给佣人买点小礼物,外出用膳也会外带一些餐点回去犒劳勤劳的好帮手。
如果你有去过教会,或看过一些有关基督教的书籍或文章,你会不难发现,基督徒也常自称「仆人」。其实这个概念是来自《圣经》的教导。耶稣在圣经《约翰福音》十二章26节就提到:「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跟随耶稣就是耶稣的仆人,是要听从主吩咐而行、而作。甘心作仆人亦即是愿意把主权从自己手里放弃掉,以耶稣为主,马首是瞻、唯命是从。
不过跟一般我们理解的雇佣关系不同,这不是个等价交换,也不是雇佣合约有完结的一天的概念,反而是一种爱的关系,直到永永远远。在基督的爱里面,仆人不再单纯是仆人,反而像个被收养的义子义女,在天父上帝的国度中,为扩充家族事业而努力奋斗之余,也享受着父爱的温暖。
经常自称仆人,其实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去提醒自己,究竟谁才是我生命的主。基督信仰不是一个给人有求必应的宗教。如果你来跟随耶稣,却渴望耶稣按你心意而行,为你达成心愿,那是本末倒置。耶稣不是童话中的阿拉丁神灯。耶稣是那位爱人爱到一个地步,愿意受尽各种凌虐、苦楚,在十字架上为人舍弃生命的上帝之子;更因为衪是上帝之子,衪可以从死里复活。
耶稣才是生命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