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裡做合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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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心痛,是當你看著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卻無能為力。記得之前看過一個節目,裡面演到一個陌生女人看見一個男人在打他自己的孩子,這個女人幾乎用哀求的口吻和這個男人說話,讓男人不要再打這個孩子了,但是男人無動於衷,依然在暴怒中打孩子。最後這個女人也只能在旁邊默默地流淚,因為她沒有權利做什麼。

近期,一則“6歲女童被親媽虐待”的新聞,讓人讀後不寒而慄。這個6歲的女孩被虐待至頭髮被燒光,牙齒被敲掉,唇尖被剪斷,從胳膊、腹部到腿部全身多處骨折,從2月持續到5月,長達100天,犯罪手段之殘忍、行徑之變態,堪稱突破底線。然而誰又能想到這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和她男朋友的所作所為呢?

如果孩子的到來僅僅是一個意外,那也請不要傷害他。聖經中談到兒女的時候曾這樣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在神創造的計畫中,兒女是神對人的一種饋贈,同時也是神將人帶到生命豐富的途徑之一,讓人在做父母的過程中變得更明白上帝的心意,更懂得為父的心腸。

當然,神的計畫雖然是好的,但是人的領受卻不一定會認為好。有些人認為孩子來的不是時間,然後將其殺害;有些人因為婚姻的感情破裂,從而排斥孩子;有些人更是因為心理扭曲而虐待孩子,最終將這生命中原本美好的賞賜,傷害的千瘡百孔,以至於自己也失去了祝福。

隨著社會保障的不斷完善,如果自己實在無力養育兒女其實可以交給社會的福利機構進行養育。對於基督徒來說,更是可以求助於教會,教會的弟兄姐妹更是會一同承擔這部分責任,所以如果不想養育切願不要傷害他們。

做了父母更要學習如何做父母。父母可以說是一個稱呼,更是一份責任,但在我們的九年義務教育甚至是大學教育中,卻沒有真實的教導一個人如何成為一位合格的父母。於是就出現很多沒有資格成為父母的人做了孩子的父母,這不僅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

這幾年教會中不斷的在開展家庭教育工作,引導凡在基督裡的人要按照神的法則教導自己的孩子。其實在教育兒女的過程中,上帝最主要訓練的就是父母,讓父母在其中學習耐心、信心、盼望、愛心,以及更多屬靈的品格,更是讓父母明白天父對人的愛。

保羅曾說:“你們做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同時聖經記載“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其中不難看出神特別在意人的家庭關係,所以在申命記中神也不斷吩咐以色列人要將自己所經歷的事情告訴給自己的後代,其目的就是要用智慧教導孩子,並且把神的真實和可信傳遞給孩子。

由此可見,合格父母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敬畏神。當父母心中敬畏上帝時,自己才能不斷在神的話語中下功夫,生命才能不斷長進,並且能將孩子領向上帝的面前。當父母能在基督面前持守美好的品格,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就會感覺到愛與溫暖,同時孩子也會傳承到屬靈的美好品格。

其次一個在基督裡合格的父母,必然是以基督為中心生活的人。這個世界中有很多不同的價值觀,金錢、名利、地位、私欲等等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我們的生活。而一個孩子需要的不僅僅是真理的教導,他更需要的是榜樣的見證,他需要看見父母是如何面對金錢誘惑而活出信仰真實的狀態;他需要看見父母如何克服私慾,而接待遠方聖徒的真實;他們需要看見父母是如何過有衣有食就知足的生活……只要父母在生活的實際中踐行了信仰,孩子才能相信自己所聽的道,否則知道的很多但是無法踐行,就容易成為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

還有就是要有不斷學習的意識。教育的核心是不變的,但是教育的方式和途徑卻不斷的改變,在不同年代背景之下的孩子有著本質的不同。如果父母只是秉承著老一代的教導方式沒有改變的話,那也會出現很多麻煩。所以一個在基督裡學習做父母的人,一定會要求聖靈賜給智慧,知道如何在現今的時代中教導自己的孩子,並且能靠著聖靈的恩典不斷提升自己做父母的技能才行。

在做家庭教育至今,接觸過許多家長。大致分為幾種狀態:第一種人認為自己知道如何教導孩子所以不需要學習做父母;第二種人認為自己不知道該怎麼教育孩子,但依然不學習做父母;第三種人認為自己需要但是沒時間學習做父母;第四種人是非常用心的思考要如何做父母。不同的狀態,必將受到不同的結果。

衡量父母做的成功與否或許不像其他的事情那麼明顯,這件事可能需要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才能看到結果。但是不要著急,只管照著主所教導我們的殷勤教導孩子,結果上帝必然負責。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也許做父母沒在我們的預料之中,但是既然已經作為了父母,那麼就有責任在基督裡成為成熟的父母。6歲女童被親媽虐待的行為被社會發現了,那是否還有孩子沒被發現呢?女童受到的是看得見的身體虐待,那是否有孩子受到的是看不見的精神虐待呢?

切願上帝賜福這個時代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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