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常常思考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因為在我10歲的時候,父親就因公去世了。當時,媽媽帶著我和弟弟回山東老家去生妹妹,我們都沒見到他去世的樣子。等到我們回到他的工廠時,見到的只是一座墳墓。

那以後每年一到清明節,媽媽都會帶我們姐弟三人去給爸爸掃墓,焚燒紙錢,拔掉墳上雜草,在墓前磕頭。妹妹是遺腹子,每次磕頭時嘟起嘴巴極不情願,回到家會問我:爸爸真的在墳墓裡嗎?死是怎麼一回事?我也不知道該怎樣回答!事實上,父親的死在我心上留下了陰影,一直在恐懼和擔心死亡中生活。

後來我上了大學,畢業後留校工作,但發現自己還是不快樂!人生意義、死後歸宿的困擾依然揮之不去。直到1992年10月去廣州、深圳尋找發展機會,得同學和她的同事給我傳福音,我幾乎沒猶豫就做了信耶穌的禱告;同年12月24號平安夜接受了洗禮。

認識了主耶穌,生活徹底改變了!我開始讀聖經,明白有一位天父創造了我,並且關心我、愛我,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耶穌給了我、為我而死。因著相信耶穌,我就不會滅亡、反得永生。就像羅馬書說的:「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八章15-16節)。

很奇妙,心裡的陰影一下子不見了—我又有父親了!並且有一天,我會回到天上與祂在一起!我也知道了人生的意義就是在活著的時候敬拜讚美主!我激動地每天唱讚美詩,每天捧讀聖經,連媽媽都說我好像變了一個人、性格開朗了。我立即給媽媽、弟弟和妹妹傳福音,他們也都先後信了主。再到清明節時,我們都會懷念爸爸,遺憾他生前沒有聽到福音。

從信主時起,死亡再也不能威脅我對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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